[002566]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登记

⑴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需求留意什么!己上市买卖了!股权转让要到工商局吗

依照我国公司法令,有限公司的股东归于公司行政挂号的事项、即行政答应的内容。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构成股东改变的现实时,应提交公司挂号机关作相应改变挂号。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相关到发起人股权转让、大股东监控和公司收买三个事项时,要向证监会陈述存案,相应现实构成并或证监会赞同后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存案或改变。

一般股权转让未构成有限公司股东主体改变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买卖不需求到挂号机关改变挂号,当然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本钱结构改变和股东承当有限职责份额的股份改变提交公司年检机关(即挂号机关)存案。从法理上来看,我国实施法定本钱制,公司承当无限职责,股东以出资额承当有限职责。故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应当在动态中承认和揭露,至于动态存案的周期法令未作明确规则,但存案不是答应,不需求法定。挂号机关一般在年检的责任中包括检查存案。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必定要向工商局存案挂号才产生法令效能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职责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能够依股东名册建议行使股东权力。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其出资额向公司挂号机关挂号;挂号事项产生改变的,应当处理改变挂号。未经挂号或许改变挂号的,不得对立第三人。

第七十二条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承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⑵股票转让记名挂号有哪些条件

转让记名股票有以下要求:

1、记名股票转让,应当股东以背书方法或许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方法转让;

2、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记载于股东名册;

3、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能够为记名股票,也能够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称号或许名字,不得另立户名或许以代表人名字记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法或许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方法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举行前二十日内或许公司决议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则的股东名册的改变挂号。可是,法令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改变挂号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产生转让的效能。

⑶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流程

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关于发起人建立起一年内不能转让,关于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的转让也有一些时刻约束。由于这些股东可能会知晓一些内情信息,随意转让会危害股民的利益。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法或许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方法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举行前二十日内或许公司决议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则的股东名册的改变挂号。可是,法令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改变挂号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产生转让的效能。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化状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⑷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未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是:

1、若股东之间转让的,程序为缔结转让协议、处理挂号手续、改变名册;

2、若股东与其别人转让的,程序为告诉转让、举行股东大会、缔结转让协议、处理转让挂号、改变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承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⑸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部属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所选用揭露的会集买卖方法进行转让;

2、转让两边当事人签定转让协议;

3、处理交割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及证券买卖所买卖规则上市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揭露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或许在国务院赞同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买卖场所买卖。

非揭露发行的证券,能够在证券买卖所、国务院赞同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买卖场所、依照国务院规则建立的区域性股权商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应当选用揭露的会集买卖方法或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赞同的其他方法。

⑹怎样处理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挂号手续

转让两边需先到我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处理股份查询(深圳商场可在恣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处理股份查询),然后到证券买卖所处理股份转让承认,待证券买卖所承认后,再到我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处理股份过户挂号

⑺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份额是怎样规则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当事人就股权转让事宜达到共同;

2、股权转让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场所进行;

3、转让后,公司依法处理改变挂号,修正股东名册的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化状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能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约束性规则。

发布于 2023-06-06 07: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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