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中捷股份股吧利股份股吧(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招标公告)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一、征集资金基本状况

(一)2015年公司非揭露发行征集资金基本状况

经我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15]10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泰达宏利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国泓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出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本钱办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办理有限公司等特定出资者非揭露增发人民币一般股股票2,998.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10元,应征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算计人民币1,062.00万元后,实践征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8.00万元。该征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状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会验字[2015]2892号《验资陈述》验证。

2020年度,本公司征集资金运用状况为:公司实践投入相关项目的征集资金金钱算计1,883.51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运用征集资金44,853.84万元,扣除已运用征集资金后,征集资金余额为14,344.16万元,征集资金专业账户利息收入和出资收益1,810.25万元,征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算计为16,154.40万元。

(二)2017年公司吸收兼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征集资金基本状况

经我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兼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征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目标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出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开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工业开展创业出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职工持股方案、安徽中安本钱出资基金有限公司非揭露发行人民币一般股211,804,276股征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到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目标非揭露发行征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征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状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陈述》。

2020年度,本公司征集资金运用状况为:公司实践投入相关项目的征集资金金钱算计27,928.35万元,2019年度运用暂时搁置征集资金弥补流动资金40,000.00本年度悉数偿还,本年度运用暂时搁置征集资金弥补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本年度已偿还25,300.00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运用征集资金111,601.89万元,扣除累计已运用征集资金及运用暂时搁置征集资金弥补流动资金后,征集资金余额为9,356.11万元,征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58.36万元,征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算计为9,714.47万元。

二、征集资金办理状况

(一)2015年公司非揭露发行征集资金办理状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则,遵从标准、安全、高效、通明的准则,公司拟定了《征集资金办理办法》,对征集资金的存储、批阅、运用、办理与监督作出了清晰的规则,以在制度上确保征集资金的标准运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与我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我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16265080530073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1001817041555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征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5210102076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现在该部分征集资金运用结束,本账户已刊出。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办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签定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办理有限公司、我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我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签定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嘉和修建工业有限公司、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97001023048),本次签定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到2021年3月31日止,本次征集资金账户状况如下: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则,遵从标准、安全、高效、通明的准则,公司拟定了《征集资金办理办法》,对征集资金的存储、批阅、运用、办理与监督做出了清晰的规则,以在制度上确保征集资金的标准运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我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我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我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我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修建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出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严重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实行不存在问题。

到2021年3月31日止,本次征集资金账户状况如下:

单位: 万元

三、本次刊出部分征集资金专用账户状况

鉴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11个征集资金专用账户31626508053007322、343006010018170415553、343006020018880014628、35050167243300000415、34050148860800001127、499080100100145930、76740188000097104、2610601021000071268、499050100100294378、499080100100173157、499050100100298208将不再运用,为便利账户办理,削减办理本钱,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期已办理结束上述征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刊出手续,与上述征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征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停止。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发布于 2023-12-12 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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