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李晓红院士资源税法六大变化助推绿色发展

我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至此,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犁地占用税、资源税五大资源环境类税种已悉数完结立法。

9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产业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上表明,与原有的资源税准则比较,资源税法的严重改变能够归纳为“一拓宽、两标准、三清晰”:一是拓宽了交税规模。资源税法将交税规模的表述由本来的“挖掘矿产品和出产盐”改为“开发应税资源”,并授权国务院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对取用地表水或许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为水资源税变革试点供给了法律依据,预留了变革的空间。

二是标准细化了税目。此次资源税立法,将悉数164个应税资源品目在资源税法所附《税目税率表》中逐个列明,覆盖了现在已发现的一切矿种。

三是标准了减免税办理。对长时间实施且实践证明卓有成效的减免税方针,资源税法做出了清晰规定。如对煤炭挖掘企业因安全出产需求抽采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低丰度油气田等减征资源税等。

四是清晰了分级分类确认税率的权限区分方法。对原油、天然气、中重稀土、钨、钼等战略资源实施固定税率,由税法直接确认。其他应税资源实施起伏税率,由税法确认起伏,并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地区的详细适用税率,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议。

五是清晰了以从价计征为主的交税方法。资源税立法稳固了资源税从价计征变革的效果,从法律上确立了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资源税交税方法。税法所列164个税目中,有158个税目实施从价计征,其他6个税目可视征管便当度挑选实施从价计征或许从量计征,主要是地热、矿泉水、石灰岩、砂石、其他粘土、天然卤水。

六是清晰了按原矿、选矿别离设定税率,既保证了税负公正,又便当了交税申报,是资源税制的一次优化。

发布于 2024-01-30 03: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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