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升值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

为深化遵循党的十九大精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本钱市场根底准则建造,加速补足准则短板,健全金融法治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股份回购准则在服务国有企业变革,深化金融变革,进步上市公司质量,保护上市公司与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钱市场安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效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研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正《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回购有关规则的主张。经国务院同意,依照立法程序要求,就修正案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

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则了股份公司为削减注册本钱,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兼并,将股份奖赏给本公司职工,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兼并、分立抉择持异议,要求公司收买其股份等收买本公司股份的景象,并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回购股份处理作出了规则。实践中,一些上市公司依法展开了相应的股份回购活动,并积累了必定的经历,发挥了积极效果,但整体而言,现行《公司法》规则的股份回购景象的规模较窄,决策程序不行简洁,缺少库存股准则,公司回购股份的积极性不高,股份回购准则的应有功用效果没有得到充沛发挥。

为完善股份回购准则,充沛发挥股份回购准则在优化本钱结构、安稳公司控制权、提高公司出资价值、树立健全出资者报答机制等方面的重要效果,为公司回购股份供给比较充沛的法令依据,修正案草案对《公司法》股份回购的规则作出以下修正:

一是添加股份回购景象,包含用于职工持股方案,上市公司为合作可转化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化的,上市公司为保护公司信誉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等。二是完善施行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简化公司因施行职工持股方案或许股权鼓励,上市公司合作可转化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发行用于股权转化,以及上市公司为保护公司信誉及股东权益等景象施行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三是树立库存股准则,清晰公司因特定景象回购的本公司股份,能够以库存方法持有。

发布于 2024-03-01 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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