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投教】关于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华泰证券专业版1四个问题

1、投资者参加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买卖,能否提交市价申报? 答:不能。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债券买卖规则》,选用匹配成交方法的,能够选用限价申报或许本所认可的其他申报类型。

2、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匹配成交申报价格最小变化单位是多少?

答: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债券买卖事务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成交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化单位为0.005元;

3、通用质押式回购匹配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有什么要求?有用申报价格规模有什么规则?

答: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元面额或许其整数倍,单笔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越100亿元面额。开盘调集匹配阶段,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有用申报价格规模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接连匹配、盘中暂时停牌复牌调集匹配阶段,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有用申报价格规模不得高于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100个基点。本所还有规则的在外。

4、现在可用于深交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债券种类有哪些?

答: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质押券种类应当契合挂号结算组织关于质押券准入规范的有关规则,可用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债券种类及其折算率请拜见深交所网站“信息发表”栏目中“买卖参加信息-回购质押券及折算率-通用质押式回购质押券折算率”的有关信息。
发布于 2024-03-04 0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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