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金融服务集团[百胜软件]百胜软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房产”)于2019年8月2日收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川13民初163号。案子内容详见下文:

一、案子基本状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一: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子事由

2012年5月31日,原告与被告一就盛世天城项目签定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及协议约好了工程价款的计价、工期、结算、交给、检验及价款付出、违约等条款。而且约好承包人递送结算陈述60日内,发包人未能提出修改意见也未予答复的,视为认可结算陈述;且未付款在第61日起开端核算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

合同及补充协议签定后,原告践约完成了工程的施工,且工程经检验合格,并及时交给了工程;现被告现已进行运用多年。2014年5月26日,原告向被告一提交了结算陈述和结算材料,但被告在原告递送的结算陈述和结算材料后60日内未作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依据原告提交的结算陈述,其结算金额为201767806.46,尚欠6000万元。关于所欠的工程款被告以自己在进行结算审计为由延迟;直到2017年6月,被告以为按自己所审阅的结算金额,其金钱已付完为由拒付所欠原告工程款。

被告二系被告一仅有股东。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付出原告工程款6000万元;

(2)判定被告付出原告拖延付出工程款的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以60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7月1日起核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5月30日的利息1376.5万元);

(3)判定承认原告的工程款在拍卖所建工程中具有优先受偿权;

(4)判定被告二为被告一付出工程款及利率承当连带偿付职责;

(5)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当。

二、诉讼判定状况

该诉讼已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在没有开庭审理。

三、新增的累计诉讼、裁定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没有应发表而未发表的其他诉讼、裁定事项。本次诉讼请求金额算计7376.5万元(不含没有清晰的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38%。到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11.1.1条的发表规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或许影响

关于与东莞建工的工程款公司已依据合同金额入账,原告要求的金额并非经第三方审结的金额,公司并不认可。因为本案未开庭审理,公司尚无法判别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详细影响,终究将以法院判定成果为准。

公司将依法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依据案子的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五、备检文件

1、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9)川13民初163号;

2、民事诉状。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发布于 2024-03-08 02:03:22
收藏
分享
海报
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