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45潮宏基]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现予收监 执法人员是否舞弊待查

获刑14年未坐牢副行长现予收监执法人员是否作弊待查

本报讯(记者王鹏志)日前,引发社会重视的“山东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有了新进展,法院现已判决对其履行收监。

2015年8月至12月,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朱某宇因没有才能归还个人债款,使用其职务便当假造告贷企业需求告贷周转资金等理由,以告贷企业的名义与受害人王学军运营的滨州市蓝色物资有限公司、受害人张玉刚签定告贷合同并作为担保人,先后施行4次合同诈骗,数额合计1100万元。受害人以朱某宇涉嫌合同诈骗为由报警。

2020年1月10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责令其退赔受害人1097万元。朱某宇不服,提出上诉。同年4月1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是,二审之后朱某宇并没有入狱服刑,而是以“保外就医”之名持续逍遥法外。

2020年12月,饱尝害人张玉刚反映,“朱某宇被判有期徒刑14年后未收监”一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重视。同年12月12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朱某宇暂予监外履行案情况通报》,经具体查询,承认朱某宇契合监外履行条件。但张玉刚并不认可查询结果,向相关部分请求要求替换医院对朱某宇进行体检。

从头体检后,经确定不契合监外履行条件。近来,滨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明,现在法院现已判决对朱某宇进行收监。关于此案是否有执法人员涉嫌徇私作弊,相关负责人表明还在查询傍边。

关键词:14坐牢行长收监

发布于 2023-06-30 04:06:13
收藏
分享
海报
19
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