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理财入门]侵占2100万公款!炒股亏掉600万,银行85后员工被判刑

侵吞2100万公款!炒股亏掉600万,购买千条名牌丝巾保藏…银行85后职工被判刑

林煜

某国有大行海南省分行一名1987年出世男职工潘某,在担任该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司理期间,使用职务之便,经过操作贵金属体系,侵吞银行近2100万元。

“在收购、出售贵金属进程中,经过修正(调低)贵金属产品价格、互换订单和什物的手法”,将该行2099.3496万元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吞罪,应予惩办。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指控罪名建立。”裁判文书称。

案发后,该银行职工被法院以职务侵吞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显现,潘某侵吞上任银行巨额财政后,用于浪费和出资,其间炒股亏本约600万元、炒黄金期货亏本约40万元,购买金银纪念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约1460万元。

别的法院还查明,他屡次购买各类名牌丝巾千余条用于保藏,价款达200多万元。7月20日,潘某的千余条丝巾作为涉案产业,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渠道上拍卖。

银行男司理私藏千条名牌丝巾被拍卖

7月20日,在网络司法拍卖渠道,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分屡次拍卖算计1100余条名牌丝巾。

这些标的物(涉案丝巾)的主人为潘某,1987年出世,海口人,在2012年10月至2018年1月,使用其担任某国有大行海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司理办理,操作贵金属体系的职务便当,侵吞银行巨额资产后被捕。

法院扣押使用赃物购买的物品时发现,潘某屡次购买各类丝巾用于保藏,价款达200多万元。

从法院拍卖公告的拍品清单能够看到,被拍卖的丝巾中仅HERMES牌就有156条,其间正品31条,仿品8条,其他的标着“无法判定真伪”。这些丝巾的尺度有长宽有90厘米、70厘米不同样式,每条起拍价200元至4400元不等。

此外,还有无质量判定证明的CELINE牌丝巾33条、TRUSSARDI牌丝巾69条、GIANFRANCOFERRE牌丝巾18条,每条起拍价多在250元左右。

图源:阿里司法拍卖网

到记者发稿,这些名牌丝巾拍卖仍在进行中(估计完毕时刻21日上午10时),招引了千余人围观和不少竞拍,比如其间一条CELINE丝巾(序号3)起拍价240元,经过11轮加价竞拍、当时价已有280元。

比较买卖“兴旺”,7月16日完毕的一场拍卖中,触及有质量判定陈述的DIOR牌丝巾89条、GUCCI牌丝巾96条,单条起拍价分别为1600元、2400元,不过无一成交。

此外,8月2日,法院还将有下一场拍卖,拍卖标的达246个,包含菲拉格慕SalvatoreFerragamo品牌丝巾163条、蔻驰GUCCI品牌丝巾96条、品牌不详丝巾491条。

图源:阿里司法拍卖网

此外,记者注意到,阿里拍卖显现,法院此前还拍卖过一批耳坠、手链、胸针、发簪、项圈等,均为潘某一切。

屡次操作贵金属体系,侵吞近2100万元公款

我国裁判文书网揭露的潘某职务侵吞罪一案刑事判决书,显现了这些丝巾主人的职务违法阅历。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现,潘某本年34岁(1987年生,案发时约31岁),大学本科文化。2012年10月,年仅25岁的他开端担任该行海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司理,担任特许产品(贵金属产品)出售业务的办理。

在把握贵金属体系操作流程后,潘某打起歪主意。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他使用职务之便,将黄金珠宝公司给该行海南省分行的10公斤沃德金条垫货,采纳不入库的方法据为己有,先后6次让黄金珠宝公司回购,循环套取回购金钱,用于炒股和消费。

尝到甜头后,潘某开端肆无忌惮、有备无患。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他从后台修正(调低)贵金属产品价格,虚拟贵金属产品买卖订单,在该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海口)先后15次以超贱价向黄金珠宝公司、中钞公司等购买贵金属产品,购买价198万多元,可是,银行订货实践付出的却是1628万多元。

收到贵金属产品后,潘某再让中钞公司、黄金珠宝公司进行回购,并将回购款转入其操控的罗某及其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用于炒股、炒黄金期货,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

为填平进程中的财政亏空,潘某拆东墙补西墙,还经过先贱价贱卖,然后再高价贵买反向操作等方法偿还侵吞金钱。

2017年12月18日、19日,潘某使用职务便当,虚拟5笔向工美公司、国金公司、金一公司收购的贵金属产品买卖订单,指令该行三亚分行付款购买价值221万余元的贵金属产品22件。

在实践操作中,潘某则向中钞公司宣布订货70公斤贵金属的订单,收到贵金属后再让中钞公司回购,并将回购金钱转入其操控的韦某名下银行账户,用于在该行海南省分行海口营业部高价贵买反向操作。

为掩盖违法事实,潘某还向该行三亚分行寄送一批与虚拟订单上相似的贵金属产品,但与订单描绘货不对版,且价值悬殊。

案发后,潘某家族向公安机关退赃现金95万元,公安机关冻结了潘某的银行账户。经判定,潘某实践侵吞金钱约2100万元。

辩解人称被告潘某仅是跑腿,属从犯,但遭法院驳回

潘某职务违法侵吞公款,套取的金钱都被用于炒股、炒黄金期货,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

判决书显现,期间,潘某侵吞的钱炒股亏本约600万元、炒黄金期货亏本约40万元,购买金银纪念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约1460万元。法院还查明,他屡次购买各类丝巾用于保藏,价款达200多万元。

不过,关于公诉机关指控,潘某辩解人称,本案属共同违法,被告人潘某在共同违法中属从犯。

“关于该行三亚分行侵吞事实是多名人员相互合作下共同完成,并非一人所为。在向供货商付款环节,流程是经过贵金属营运体系办理渠道向银行宣布付款请求,付款人员仍然依照审阅签字的与体系显现不一致的《划款通知单》要求付款给黄金珠宝公司和中钞公司,这是严峻违背会计制度的行为,存在成心合作的嫌疑。”辩解人称。

辩解人还表明,在收货入库环节,潘某将实践成本总价值缺乏200万元的其他产品,充当成总价值约2211万余元的产品寄给该行三亚分行,由该行三亚分行会计人员检验入库,会计人员明知被告人仅为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司理,仍然接纳入库,违背了该行相关收货规则,收货人员不是简略的渎职行为。

“一起,产品也存在多处问题如保藏证书显现产品纯度仅为18K或22K,底子不符合该行关于金制品含金量24K的要求。整个进程,有高档别办理人员使用权限调价指使被告人贱价贱卖;货台人员受领导指示帮忙被告人顺畅提货;领导在回购环节给予相应的帮忙;发票办理人员受领导指示供给开发票便当。”辩解人称,“综上所述,每个环节都是有多人供给帮忙,被告人仅是跑腿罢了。”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经查,潘某互换订单、什物达到目的与上述国有大行海南省分行、三亚分行的办理缝隙有关,但并无依据证明有其他负有监督、办理责任的人员共谋、帮忙、合作,因而不能认定为共同违法。

2019年12月,法院以职务侵吞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扣押在案的赃物约98万元交还被害银行单位,使用赃物购买的物品折价后退赔,缺乏部分持续追缴。

关键词:

发布于 2023-07-05 10:07:15
收藏
分享
海报
16
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