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公司的钱都在母公司账上,有什么法令危险
根据您的描绘,感觉底子不是母子公司联系,反而更像是总分公司。
母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至少产业是独立的,假如做不到产业各自独立,至少是违背了公司法。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法令主体,都是各自运营,各自承当盈亏,所以子公司亏本不应当由母公司承当
3、母公司给自己的子公司告贷是否合法,有何法令依据?这是违背法令的,不允许企业之间假贷。
4、母公司会集分公司资金,并进行运用是否有涉法危险?母公司是否需求和分公司签定资金运用合同?当然能够了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上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罢了,自己用自己的钱当然能够了
5、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来往账款应该怎样处理?大神们帮帮忙日常核算与其他相同,年底由总部做兼并作业,包含调整与抵消。
6、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借用周转金能够不收取资金占用费吗?财政上能够。
但税法上规则有必要按资金占用费方式来处理,不然,税法能够调整你的告贷利息营业税以及应交税所得额。
增值便是股东添加对公司的出资,资金有必要是股东的自有资金,不管从哪里告贷都是不允许的。股东不能抽逃对公司的出资,只能转让,像你说的状况:完结注资后,偿还母公司,也归于抽逃出资,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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