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印发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600698构资助办法的通知

穗民规字〔2020〕6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广州市特别困难晚年人入住养老组织赞助方法》现已市政府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履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广州市特别困难晚年人入住养老组织赞助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特别困难晚年人组织养老服务需求,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养老服务业归纳变革的施行定见》(穗府〔2015〕27号),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我市户籍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高龄晚年人和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轻度失能及以上,且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晚年人(简称“特别困难晚年人”):

(一)“三无”(无劳动才能,无生活来源,无奉养人和抚养人,或许其奉养人和抚养人确无奉养和抚养才能)晚年人,包含乡村“五保”晚年人;

(二)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晚年人;

(三)依据我市公办养老组织评价轮候有关规定归入优先轮候通道的其他晚年人。

第三条特别困难晚年人入住各区大街(镇)公办养老组织的,可自行安排入住,并依照本方法给予赞助。

入住市、区公办养老组织或其他定点养老组织的,应当经过广州市公办养老组织入住评价轮候网上就事渠道(以下简称“评价轮候网上就事渠道”)一致轮候或转介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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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7-12 06: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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